乘“社保卡”,游浩瀚书海
乘“社保卡”,游浩瀚书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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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3日,在“书香西安 阅读悦美”西安市公共图书馆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启动仪式上,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西安图书馆联合开通“社保卡”全市公共图书馆图书借阅功能。充分利用社保卡实名认证功能,进一步增强图书馆数字赋能,实现全市社保卡借书服务全覆盖,助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、均等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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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公共图书馆社保卡读者证

服务规则

01


读者持陕西省社保卡或者陕西省电子社保卡可在全市14家公共图书馆办理社保卡读者证,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。西安市公共图书馆于2023年4月23日统一开通第三代社保卡免押金认证服务。


02

读者使用西安市社保卡读者证可享受以下服务内容:

(一)外借服务

1.每次可外借中文图书4册;

2.借期30天(可电话、微信、网站续借1次/30天),超期滞纳金为0.1元/册天。

(二)数字资源服务

免费使用西安市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。


03

挂失

西安市社保卡若遗失,请到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或服务渠道挂失。如读者需要挂失社保卡读者证,请与注册馆联系办理,挂失后的社保卡读者证将不能在图书馆使用。

04

退证

读者需还清所借图书、结清滞纳金后方可办理社保卡读者证退证手续。

05

原持证读者退证及重新注册说明

一)原各类读者证不需更换社保卡读者证,可继续使用。已注册的读者可以直接使用西安市社保卡借阅文献。

(二)如需更换社保卡读者证,请持本人身份证、读者证、押金凭条(自助机办理读者证无需凭条)到注册馆总服务台办证处退还押金,重新用社保卡进行读者证注册。


06

关于微信公众号绑定

读者如要使用图书馆的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,请在第一次使用社保卡的公共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上绑定身份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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